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使用与考评办法(校招标〔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代理机构代理学校采购业务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科技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校内采购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学校招标采购中心委托,代理电子科技大学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代理机构代理学校采购业务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科技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校内采购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学校招标采购中心委托,代理电子科技大学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活动,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电子科技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内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校内采购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校内采购项目符合下列...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办法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采购自主权,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科研、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与学校科研、教学活动有...
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电子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
电子科技大学网上竞价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网上竞价采购的顺利实施,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学校合同签订限额以上,学校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标准统一、现货货源...
电子科技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成都市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支付管理规定》(2013),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参与我校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电子科技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审制度,保证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
电子科技大学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集中采购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09号)、《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