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
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
2021-2022学年,全校共开设本科课程2339门,6973门次,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的开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根据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各专业需合理安排各类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 根据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选修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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