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始终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学校透明度。现将学校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根据《办法》、《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规定,学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加强学校办公室与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学校初步建成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搭建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平台,通过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数据梳理与整合,实现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完善发布和审核机制,强化各部门信息发布的规范性。通过学校主页、新闻网、学校官方微信、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平台,面向社会或校内师生员工进行信息主动公开。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教代会、校情通报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并以纸质文件、年鉴、校报、微博微信、简报、公告栏、教师手册、学生手册、校园电视台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3.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遵循“公开为主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办法》和《细则》中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018—2019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1868条。其中,关于组织工作类信息76条,关于纪委、监察、审计工作类信息29条,关于学生工作类信息234条,关于人事工作类信息132条,关于招生工作类信息116条,关于财务工作类信息79条,关于国有资产、招标工作类信息1202条。
4.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公布了依申请的程序流程,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办公室会同保密办审查通过后,以答复书或者答复意见的形式,在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2018—2019学年,学校办公室共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2件,均予以了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5.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学校积极优化信息公开流程,通过多元化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2018—2019学年,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无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复议、诉讼事件发生。
6.《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学校制定了《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予以公布。
学校各职能部门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校发通知〔2010〕116号)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列入清单的信息内容于2019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并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加强信息解读。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科生招生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坚持招生工作的“六公开”原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下,积极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信息发布与公示方面,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完整、规范,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
1.招生章程的信息公开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审核后,6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主页上面向社会公布。学校还借助电视、报纸、社会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招生宣传报道,保证学生和家长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我校的本科招生章程中明确了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对学校简介、录取原则、毕业生颁发证书、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等内容有详细描述。
2.招生计划的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4-6月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面向校内外发布,分院系、分专业公布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对招生专业的学制、计划性质、主干课程等信息予以公开。此外,学校每年3月在本科招生网公布了近三年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提档线以及各专业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等信息,既方便考生查询,也是对我校上一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的公开。
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信息公开
对于特殊类型招生(含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各项工作。按照特殊类型招生时间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面向校内外公布相应实施方案。方案中包含了招生对象、报名选拔流程、监督机制、招办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腾讯QQ、微信等大众传媒进行宣传报道。在特殊类型招生测试过程中,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对测试名单、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以确保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4.招生录取进展的信息公开
在本科招生方面,适时开通录取进展、录取结果以及通知书寄送等录取信息查询通道;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开辟“答考生问”、招生宣传日程安排等专题专栏,对本科招生的关键时间、关键事项作重点提示。
5.招生咨询、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
学校在本科招生网长期公开招生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均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之下进行。在招生信息网和招生简章中公布了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电话,积极回应考生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复社会投诉。高考录取期间,学校还为考生提供电子通知书、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二)研究生招生
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积极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规定,在信息发布和公示方面做到准确、规范、完整、及时,有效保证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1.招生制度、政策公开
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研究生院通过“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了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内容,明确了各类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奖助办法、毕业就业等信息。
2.复试录取过程公开
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通过“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了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均进行了说明。
3.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在招生信息公示的同时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等,确保相关渠道畅,积极回应考生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复社会投诉。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重要事项,并合理增加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便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
1.财务管理体制的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和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部门的工作职责、部门领导和分工、机构设置和职员信息、服务指南,公开财务管理的内部组织框架和业务管理流程。学校目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校内各单位进行分级管理。
2.财务管理制度的信息公开
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平台和财务管家手机软件上开辟“财经制度”专栏、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开辟“财务、资产及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专栏,对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财务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内容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同时,结合线下公开方式,深入各学院各部门宣讲财经政策,涵盖预算管理、科研经费、税收政策、财务信息化等各个方面。
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开
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经费使用、年度财务工作总结等资料以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形式,在学校的教代会、工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公开报告,并经校教代会、工代会全体代表审议,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4.年度预决算情况的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的要求,在预算、决算批复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报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务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为便于公众理解,在公开预决算表格的同时对表格内容进行了说明,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分析了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解释了专业名词。
5.教育收费的信息公开
学校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推行“阳光收费”,通过迎新专题网站、计划财务处网站、新生入学通知书和集中收费场所等渠道,将现阶段执行的全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及监督举报电话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6.其他财务信息的公开
通过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系统和财务管家手机应用软件,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以及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随时更新财务工作动态,便于师生知晓财务日常工作信息,了解和理解财务工作。开辟咨询热线,设立咨询专岗,广泛听取师生建议,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四、捐赠信息公开情况
1.捐赠管理制度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公布了基金会章程,在基金会章程中对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进行了规定;并公布了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等。
2.捐赠事项办理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开辟了“我要捐赠”专栏,分“捐赠方式”“捐赠指南”“免税政策”“捐赠流程”四个栏目进行了详细介绍,公开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捐赠事项办理的信息。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捐赠平台,对捐赠政策、办理流程进行宣传公开。
3.捐赠到款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的“捐赠鸣谢”专栏中,按捐赠资金的到款顺序及时对捐赠方、到款金额、到款时间逐笔进行公开。
4.捐赠项目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通过“筹资项目”“资助领域”“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对捐赠资金的资助项目类别、项目评审程序、项目开展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在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捐赠平台上对捐赠项目进行公开。
5.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网站“信息公开”网页、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及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及年度审计报告,将基金会基本信息、捐赠资金收支情况、财务状况及审计情况等进行信息公开。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018—2019学年,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健全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完善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学校在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
2018—2019学年,学校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将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与审核账号与学校教职工统一身份认证进行关联,严格执行发布工作和审核工作分离,审核工作由相关负责领导完成,切实做到发布与审核信息追根溯源。
2.以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为契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在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平台二期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数据梳理与整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不断丰富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3.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
全面落实《细则》要求,重点推进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版面设计和内容设置。把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在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的建设。
电子科技大学
2019年10月
附件:
2018—2019年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