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子科技大学国际留学生数
截止2025年9月,我校共有国际留学生1032人,其中本科生160人,硕士研究生363人,博士研究生414人,预科生75人,汉语进修生13人,交换生7人。
截止2025年9月,我校共有国际留学生1032人,其中本科生160人,硕士研究生363人,博士研究生414人,预科生75人,汉语进修生13人,交换生7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出访国家/地区 出访时间 在外停留天数 代表团人数 出访内容 1 罗光春 副校长 南非、埃塞俄比亚 2024.9 9 6 访问开普敦大学、西开普大学、埃塞俄比亚教育部、埃塞俄比亚科技与创新部、亚的斯亚贝巴科技大学、中兴国际南非分公司、中国国际埃塞分公司、华为科技公司埃塞分公司及海康威视等 2 靳敏 党委副书记 冰岛、芬兰 2024.9 8 6 访问冰岛大学、奥卢大学等合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项目代理机构代理学校采购业务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科技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校内采购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学校招标采购中心委托,代理电子科技大学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活动,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电子科技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内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校内采购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 校内采购项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内地与港澳教育交流合作,2026年教育部“内地与港澳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申请工作正式启动,各单位可根据与港澳地区高校合作情况,为涉港澳交流项目申请项目经费资助,经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送至教育部。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17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受理2026年全年项目申报。经学校批准,报教育部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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