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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6 作者:

一、收费标准

  (一)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精神,2015学年度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90元。

  (二)按照《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府发(2009)52号)要求,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自愿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410元或205元两个档次。

二、缴费顺序

  只有先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学,才有资格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并缴费。并且,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费只能选择410元或205元两个档次的其中一档,不能同时参保两个档次。

三、缴费方式

  所有参保同学均采用网上缴费(仅本科新生基本医保费在学费中代扣),我校的网上支付采用第三方支付即【环迅支付】,目前支持国内23家主流银行卡(不限本人银行卡)。但要求该银行卡已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请尽量使用IE或IE核心的浏览器(最好使用IE8以上版本,并建议临时关闭浏览器的广告拦截功能)进行网上缴费。

四、缴费步骤

  请不要采用手机或平板缴费(建议用电脑),因为手机上网环境容易出现风险交易,导致交易失败。登录学校支付平台,网址(教育网用户:http://epay.uestc.edu.cn/pay.html,公网用户http://epay.uestc.cn/pay.html),输入人员编号(身份证号)及身份证上的姓名查询支付信息,然后点击支付项目名称对应的支付码(如下图所示),登录支付平台,

  进入系统后,看到待您支付的页面,请确认支付项目、金额、个人信息等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与028-61830541(清水河学生医保办)或028-83203282(沙河学生医保办)电话咨询,若没问题就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

五、缴费时间

  基本医疗保险:90元  2015年8月01日—2015年9月6日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仅选其一):205元档  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3日

                 410元档  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19日

六、低保家庭大学生、一二级残疾大学生请在2015年9月5日之前将家庭低保证、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有本人信息的一页)和身份证复印件交与本学院学生医保负责老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学生医保办。

七、关于网络问题(清水河校区部分楼栋用户可能无法登录支付平台)

  可能与清水河校区的网络域名解析不太好有关(部分楼栋存在此问题),可尝试通过修改系统hosts文件的方式解决,修改方法参见学校信息中心发布的无法访问应用系统的解决方法。(教育网:教育与科研网,主要是校园网,如各高校和中学的网络)(公网:指电信、网通、铁通等架设的骨干及分支网络)

  教育网用户添加以下内容:222.197.164.72 epay.uestc.edu.cn

  公网用户添加以下内容:125.71.228.241 epay.uestc.cn

八、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

  学生缴费完成(银行扣款成功后)一定要再进入支付平台查询缴费结果,如果发现支付平台没有显示缴费成功,请同学们及时咨询信息中心或计财处老师查询原因。

  1、点击查看网上缴费常见问题 4006438588 021-34019501(环迅支付) 或向环迅支付QQ在线客服咨询(QQ号:4006438588)

  2、收费系统使用咨询:028-61831184(信息中心)或61831255(财务处)

  3、网银支付中的问题:请咨询各银行客户电话

  4、医疗保险收费项目相关问题:028-61830541或028-83203282(学生医保办)


                    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