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2、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
3、青年节:5月4日下午,全体学生停课半天,28周岁及以下青年教职工放假半天,其他教职工正常上班。
4、端午节:6月20日-6月22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20日(星期六)为端午节法定节假日,6月2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6月22日(星期一)。
5、中秋节:9月26日-27日放假。其中:9月27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6、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按星期三(双周)课表上课。
二、有关要求
节假日期间,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分别对各类学生课程教学活动做出具体安排,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学生工作部门、各学院(研究院、重点实验室)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出行管理等工作。
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要安排好“五·四”青年节相关活动,组织青年学生欢度节日。
国庆节期间,学校例行机关部处中层干部联合值班和校领导带班制度,各学院(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及直属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
保卫处昼夜值班电话:沙河校区 83202241 83200110
清水河校区 61830119
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