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唐立新先生签订的《电子科技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增设捐助项目协议书》,现将2015年“电子科技大学唐立新奖教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
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唐立新先生向我校捐赠200万元人民币,设立“唐立新奖教金”,分四年执行,用于奖励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思政、管理工作岗位上的优秀教师。
二、奖项设置
奖教金用于奖励教学科研优秀奖13名,设一等奖1名(每人10万元)、二等奖2名(每人5万元)、三等奖10名(每人2万元);思政工作优秀奖5名(每人1万元);管理工作优秀奖5名(每人1万元)。
获奖人员中有部分教师将获得暑期海外短期访学机会,由唐立新先生另行提供经费。
三、申请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基本要求
1、教学科研优秀奖
近三年应连续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基础课程(含专业基础课),教学效果优秀。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业绩优秀;
推荐一等奖的人选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或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② 在人才培养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
2、思政工作优秀奖
在我校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在思政教育管理工作中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工作成绩突出。
3、管理工作优秀奖
在我校工作满5年,科级及以下,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管理人员,管理工作业绩突出。
四、评审委员会
分别设立教学科研、思政管理两个评审组,每个组设立5-7位评委。
五、遴选程序
1、2015年11月24日前,各单位根据申报奖项将推荐人的相应申请表7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份报送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其中申报教学科研优秀奖的可个人报送材料至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电子档发送至cfd@uestc.edu.cn。
2、2015年11月25日—11月27日,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材料。
3、2015年11月28日—11月30日,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公示申请人。
4、2015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其中思政工作优秀奖、管理工作优秀奖需准备5分钟PPT展示,现场答辩。根据评委投票,确认拟获奖人员。
5、2015年12月,唐立新先生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各单位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单位 |
教学科研优秀奖 |
思政、管理工作奖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1 |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2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1 |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
3 |
1 |
物理电子学院 |
3 |
1 |
光电信息学院 |
3 |
1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 |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 |
2 |
1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2 |
1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2 |
1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3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1 |
外国语学院 |
3 |
1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2 |
1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2 |
1 |
航空航天学院 |
2 |
1 |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
2 |
1 |
体育部 |
1 |
1 |
艺术中心 |
1 |
—— |
机关直属 |
—— |
4 |
格拉斯哥学院 |
—— |
1 |
图书馆 |
—— |
1 |
后勤集团 |
—— |
1 |
校医院 |
—— |
1 |
继续教育学院 |
—— |
1 |
出版社 |
—— |
1 |
离退休工作处 |
—— |
1 |
电子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1 |
|
|
|
总计 |
48 |
33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平
电 话:028-61831229
邮 箱:cfd@uestc.edu.cn
地 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501
附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唐立新奖教金申请表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