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2016年我校寒假集训和冬令营等学生临时住宿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的理念,在保证在校生住宿安排的前提下,学校可适当解决校内各单位的寒假集训和冬令营等学生的跨校区住宿问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寒假临时住宿申报仅接受以单位方式进行的申报,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由申报单位负责。
二、宿舍范围
依据两校区学生宿舍房源的实际现状,2016年寒假期间仅接受申报清水河校区学生宿舍的需求。
三、住宿流程
1、需求统计:校内各单位可在12月30日12:00前将《假期住宿需求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档一份(分管领导签字、申报单位盖章)递交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分配房号: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宿舍寝室分配,并将分配后的具体寝室房号,告知申报单位和后勤集团物业服务中心。
3、安排到人:申报单位将学生分配到具体房号并在1月6日12:00前填写《在校生临时集中入住信息表》纸质档两份(分管领导签字、申报单位盖章)递交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备案。
4、学生入住:住宿名单内的学生凭有效证件按照《假期住宿需求统计表》中填报的入住时间到住宿楼栋物业服务人员处办理领取钥匙等入住手续。临时住宿期间不接受学生调宿换房要求。
5、学生退宿:按照《假期住宿需求统计表》中填报的退宿时间,学生到住宿楼栋物业服务人员处办理退还钥匙等退宿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住,逾期未办理入住的,床位不予保留。中途离校或提前退宿的学生需在楼栋物业服务人员处办理离校登记或退宿手续。
2、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安排及管理,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办理,不在本通知中涉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珊珊 张国立
联系电话:61831752
联系地址:清水河校区学生宿舍事务办理大厅(博士二组团外侧)
附件:
假期住宿需求统计表
在校生临时集中入住信息表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