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寒假及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8日(星期一)至2月21日(星期日),下学期注册时间为2月20日、21日,2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20日(星期三)至2月17日(星期三)轮休,2月18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二、值班安排
1、请各单位于1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寒假值班安排(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学校办(清水河校区主楼B2816)和保卫处(清水河校区综合楼203、沙河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备查、备用。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2、春节期间(2月7日-13日)放假。在此期间,各学院(部)、直属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和机关部处综合值班制度。
3、寒假值班时间为:沙河校区(8:30-11:30,14:30-17:30);清水河校区(9:00-12:00,14:00-17:00)。
春节值班时间为:沙河校区(8:30-13:00,13:00-17:30);清水河校区(9:00-13:00,13:00-17:00)。
4、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61831312(清水河校区);83202320(沙河校区)。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1830119(清水河校区);83200110、83202241(沙河校区)。
三、有关工作安排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统筹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
2、寒假和春节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校工会、人力资源部和离退休处等部门要关心和安排好教职工寒假及春节期间的生活及活动。校领导将走访慰问在岗和离退休教职工代表。
3、各单位要特别重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保卫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寒假期间教学区和生活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国际处、宿管中心、保卫处、后勤集团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严禁学生违章用火用电、私自留宿客人。
4、学校将于开学前召开2016年党政工作研讨会,请校领导和机关部处、学院(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