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2、劳动节:5月1日(星期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3、青年节:5月4日(星期三)下午,全体学生停课半天,28周岁及以下青年教职工放假半天,其他教职工正常上班。
4、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按星期五(双周)课表上课。
5、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按星期五(单周)课表上课。
6、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按星期四(双周)、星期五(双周)课表上课。
二、有关要求
节假日期间,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教学活动做出具体安排,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学生工作部门、各教学科研单位还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出行管理等工作。
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要安排好“五四”青年节相关活动,组织青年学生欢度节日。
国庆节期间,学校例行校领导带班和职能部门联合值班制度,各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
保卫处昼夜值班电话:沙河校区 83202241 83200110
清水河校区 61830119
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