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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及证照管理网上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2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组通字[2015]2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我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目前已开通网上申请办理业务并停止线下审批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证照或领取证照,请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协同办公系统(详细内容见《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校内流程指南》)。

  二、各单位在初审过程中,要求重点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境)审批流程表》信息和出国(境)事由是否准确、属实。

  三、组织部、保卫处、保密办负责核实以下几方面内容:

  1、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2、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3、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4、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

  5、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

  6、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

  四、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尽交。中层干部证件交组织部集中保管、涉密人员交保密办集中保管,既是中层干部又是涉密人员交组织部集中保管。

  五、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须认真阅读《出国(境)人员安全须知》、《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校内流程指南》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六、各单位初审负责人系各单位党委书记或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初审负责人应及时登陆信息门户学习相关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办事业务。各单位初审人员见通知后,请及时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报保卫处备查,保卫处邮箱地址:diao@uestc.edu.cn联系电话:61830013。

  七、咨询电话:83202260 61830013。     


  附件1:《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校内流程指南》

  附件2:《出国(境)人员安全须知》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保卫处 保密办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