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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启动
发布日期:2016-07-18 作者: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学校“十三五”科技工作规划推进部署,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电子科技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要求,现启动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

  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共分为六个大类,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其中,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类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学生创新创业及青年教师教学研究类项目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基础研究类项目、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类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类由科研院组织实施。

  现将由科研院组织实施的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基础研究类项目

  强化二级管理,该类项目委托二级单位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实施,科研院将根据各单位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和学校年度经费情况分块划拨经费到各单位。请各单位暂按2016年度经费划拨数为基数进行组织。

  2. 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国民经济主战场,对瞄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一体化设计的项目开展前期培育,重点支持我校“十三五”科技规划(“1+7”科技规划)中涉及的领域方向,要求参照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类项目组织模式进行论证和申报,由科研院组织实施。

  3.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

  主要用于构建特色鲜明、交叉互补的哲学社会科学优势方向,促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由科研院组织实施。

  4.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类项目

  主要用于支持省部级以上平台设立开放课题,由科研院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请与评审、资助程序

  1. 基础研究类项目

  各单位组织遴选并推荐拟资助项目,科研院汇总后提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2. 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

  该类项目限项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项。由科研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建议支持方案,经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3.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

  基础类项目由各单位组织遴选并推荐拟资助项目,科研院汇总后提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人文社科重大、重点攻关培育项目、人文社会科学智库建设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出版计划等除基础类外的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类项目,由科研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支持方案,经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4.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类项目

  科研院按各实验室前期建设情况统筹后通知各实验室组织实施。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基础研究类项目

  提交推荐项目清单一纸一电,由单位签字、盖章上报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主楼B2-402室)。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10日。

  2. 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

  提交建议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七份,项目汇总表一份(由单位签字、盖章)统一上报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主楼 B2-424室)。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

  3. 人文社科支持计划各类项目

  基础类项目,提交推荐项目清单一纸一电,由单位签字、盖章上报科研院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主楼B2-422室)。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10日。

  除基础类外的其他人文社科类项目,提交申请书电子档一份,纸质版5份,单位申报汇总清单一纸一电,由单位签字、盖章统一上报科研院哲社办(主楼B2-422室)。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

  四、归口管理办公室

  1. 基础研究类项目归口管理: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曹先宇15884488117,陈 瑶13981763751

  2. 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归口管理:综合计划与成果管理处

  联系人:王 帅13982297265

  3. 人文社科支持计划各类项目归口管理:社会科学处(和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处合署)

  联系人:汪 洁13882069672,潘云宽13671806975

  4.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类项目归口管理: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潘辛芃13980054101,曾 勃13981863641

  以上各类项目申报详情请与归口部门联系。


  附件1:基础研究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2:重大重点培育类项目建议书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申请材料

  附件4:汇总表(按照类型项目分别填写)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