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暑假将至,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暑假及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学校办〔2016〕45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暑假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现将暑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布置暑假的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落实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假期安全工作,强化单位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责任。
二、强化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安全防范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帮助师生掌握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雷电、防洪水、防地震、防泥石流、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各学院要做好返家学生和校外实习生的信息收集和安全工作,加强留校学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师生员工外出旅游安全教育,掌握外出旅游师生员工信息。强化师生及家属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保护好自己及家人。幼儿园要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监护人的校外监管职责,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暑期中孩子的监管,使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
三、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放假前要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汛、卫生防疫和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假期无人的场所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避免火灾和被盗,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安全工作:
(一)国资处要对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有害气体、贵重精密仪器和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二)保卫处结合安全稳定及反恐防暴工作实际,对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加强门卫管理,对进出校门的可疑车辆、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加强楼宇管理和夜查夜巡,严格登记制度。加强昼夜巡逻守护,落实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机制。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落实消防日查月检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后勤保障部要对防汛工作、水电气等设施和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范工作措施;
(四)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掌握学生假期去向,负责统计暑假学生留校信息,填写《2016暑假学生留校信息表》(可从保卫处网站下载)。暑假结束还应及时收集学生返校情况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五)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牵头,会同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后勤保障部认真检查校舍的安全状况,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严格宿舍管理制度,做好留校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禁留宿学生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私自留宿客人、女生独住一室。值班人员做好来访会客登记,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组团夜间巡逻,有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故障及时报告;
(六)学工部、体育部(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分别牵头做好学生活动中心(含成电会堂)、体育场馆暑假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审批、依法组织开展活动;
(七)有建设工程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保卫处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按章施工操作,严防违章作业和破坏消防设施;
(八)社区居委会、东院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家属区的巡逻守护,防止入室盗窃、火灾事故发生,宣传教育教职工及家属在假期离家时,要关好门窗、认真检查室内的水、电、气是否关好,防止被盗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各单位组织暑期集体活动要加强管理,要制定安全保障预案,落实措施和责任人。
四、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安排假期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要害部门要定人定位守护。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巡查,发生情况,及时上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沙河校区:83200110 83202241
清水河校区:61830119 61830110
电子科技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