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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议决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6-10-25 作者:

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议决了有关事项:

  一、学习了《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研究通过了学校贯彻执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各单位党委要担负起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委员会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会议同时要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制定和修订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和监督问责力度。

  二、研究了校长办公会提请审议的“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调账以及调整相关部门资产费用”建议方案,同意按照该方案组织实施。

  三、通过了60周年校庆大会校长讲话稿。

  四、通过了凌翔、肖鸣宇、王科盛、耿宝莹、赵文丽、韩洪、段培俊等7人的提拔任命;通过了靳敏、杨恩华、徐守仁、罗斌利、覃庆国等人的职务任免。


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议决了有关事项:

  一、听取了学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思路的汇报,同意按照教育部、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后续工作。

  二、通过了《电子科技大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三、决定成立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校二级全资企业,以学校技术转移平台公司作为发展目标。

  四、通过了沙河校区地下停车场建设方案。

  五、通过了电子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理事会换届方案。

  六、通过了二号综合楼(暂用名)用房分配方案,同意大楼正式命名为“创新中心”。

  七、通过了《宜宾市人民政府 电子科技大学合作框架协议》、《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市博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八、听取了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本着“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决定精减部分校庆活动。

  九、原则同意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按照教育部、四川省的有关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启动转制工作。在该项工作正式启动前,要确保学校作为举办方之一的相关权益,并且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应达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条件要求。

  十、拟订了“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调账以及调整相关部门资产费用”方案,提请党委常委会审定。

  十一、审定了有关人员的进校、聘任和处分决定,以及国有资产的处置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