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唐立新先生签订的《电子科技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捐助协议》,现将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唐立新奖教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
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唐立新先生向我校捐赠200万元人民币,设立“唐立新奖教金”,分四年执行,用于奖励在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二、奖项设置
奖教金设为优秀学者奖,设一等奖1名(每人10万元)、二等奖2名(每人5万元)、三等奖10名(每人1万元);优秀教学教师奖10名(每人1万元);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奖5名(每人1万元);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奖5名(每人1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基本要求
1. 优秀学者奖
(1)优秀学者一等奖
由唐立新奖教金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确认。
(2)优秀学者二、三等奖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业绩优秀,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2. 优秀教学教师奖
近三年应连续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基础课程(含专业基础课),在教学和教学改革中有突出事迹和成效。
3. 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奖
在我校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工作成绩突出。
4. 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奖
在我校工作满5年,科级及以下,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管理人员,管理工作业绩突出。
四、唐立新奖教金提名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设立唐立新奖教金提名委员会,负责优秀学者一等奖提名并确认;设立教学科研评审组,负责优秀学者二、三等奖、优秀教学教师奖;设立思政管理评审组,负责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奖、优秀管理服务工作者奖评选。
五、遴选程序
1.2016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及推荐人的相应申请表、简表(见附件)各1份报送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电子档发送至cfd@uestc.edu.cn。
2.2016年12月21日—12月23日,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材料。
3.2016年12月24日—12月26日,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公示申请人。
4.2016年12月,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其中思政工作优秀奖、管理工作优秀奖需准备5分钟PPT展示,现场答辩。根据评委投票,确认拟获奖人员。
5.2016年12月,唐立新先生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各单位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单 位 |
优秀学者二、三等奖 |
优秀教学教师奖 |
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奖 |
英才学院 |
-- |
-- |
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1 |
1 |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1 |
1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1 |
1 |
1 |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
1 |
1 |
1 |
物理电子学院 |
1 |
1 |
1 |
光电信息学院 |
1 |
1 |
1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1 |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 |
1 |
1 |
1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1 |
1 |
1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1 |
1 |
1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1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1 |
1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1 |
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1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1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1 |
1 |
1 |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1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1 |
1 |
航空航天学院 |
1 |
1 |
1 |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
1 |
1 |
1 |
医学院 |
1 |
— |
1 |
基础与前沿研究院 |
1 |
— |
1 |
格拉斯哥学院 |
-- |
1 |
1 |
体育部 |
— |
1 |
1 |
艺术中心 |
— |
1 |
— |
机关直属 |
— |
— |
4 |
图书馆 |
— |
— |
1 |
后勤保障部 |
— |
— |
1 |
校医院 |
— |
— |
1 |
继续教育学院 |
— |
— |
1 |
出版社 |
— |
— |
1 |
离退休工作处 |
— |
— |
1 |
电子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 |
1 |
总计 |
22 |
23 |
36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平
电话:028-61831229
邮箱:cfd@uestc.edu.cn
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505
附件:汇总表、申请表、简表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