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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9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76号)的要求,校内各单位对照具体工作相关内容在放假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务求治理实效。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暑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如下,请校内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认清学校夏季季节消防安全形势

  夏季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必须提高警惕、捉漏治顽,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竭力稳控校园消防安全形势。同时,学校属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伤亡。各单位尤其是相关负责人、重点防火部位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时刻将消防安全之弦紧绷,确保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书职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与暑期部门(学院)会议“同布置、同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做到“两定一限”。各单位相关责任人、重点防火部位、实验室等重要场所人员要强化自身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克服消防安全与己无关思想,努力形成单位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具体工作

  (一)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即是火灾”的观念,切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一是抓好学生宿舍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后勤保障部及相关学院应组织一次学生宿舍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阻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二是抓好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和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教务处、图书馆、学生工作部、体育部(场馆中心)及相关学院应分别针对上述分管区域开展一次安全自查,重点排查违反实验操作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品保管不善、违规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三是抓好生活服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后勤保障部应对校内商业网点、食堂等区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对配电等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用电线路老化、各类线缆混乱交错等隐患。四是抓好在建工地、装修装饰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基建处、后勤保障部及相关学院应加强在建工地、装修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查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等泡沫塑料为芯材的彩钢板。五是抓好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保卫处应对校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维护保养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设备。

  (二)切实加强节假日应急值班和守校护校工作

  校内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要落实到人、明确到点、各司其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处置并准确报送信息。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沙河校区:83200110 83202241

  清水河校区:61830119 61830110


                   电子科技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