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关于“强化支撑保障、优化管理服务、建设平安成电、保持校园和谐稳定”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服务水平,强化校园交通管理,方便教职工机动车登记及变更,简化来校来访机动车预约流程,加强对校园内机动车的“行为管理”,实现校园交通的安全、通畅、有序、文明,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2016〕1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放有序进校,严格规范管理
二、机动车登记认证办法
(一)教职工机动车登记认证办法
将《机动车校园通行证》升级为“微信实名登记认证”。采取微信端自行实名登记认证和现场(清水河校区综合楼203办公室或沙河校区保卫处户政科)登记认证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办理,以微信端为主。
1.登记认证范围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机动车(限登记认证两辆),双校区通行;
(2)学校编外聘用员工的机动车(限登记认证一辆),进出校区以工作校区为准,系统默认为清水河校区,需要更改进出校区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工作单位的证明现场(清水河校区综合楼203办公室或沙河校区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2.账户注册
关注“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uestcbwc),点击“账号信息”-任意子选项,填写“职工号”,获取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成功登录,即注册成功。
若本人手机号不是在人力资源部人事系统登记的手机号,在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人事-个人信息维护更新信息后提交,由单位人事干事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等待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或直接到人力资源部更新。
3.机动车登记认证
(1)登记认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本人行驶证原件照片;
②本人驾驶证原件照片;
③结婚证原件照片(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为教职工配偶所有的须提供)。
(2)登记认证操作流程
①登记车辆:点击“账号信息”-“我的车辆”,进入“我的车辆管理”界面,点击“添加车辆”,进入“车辆登记”界面,填写车牌号,提交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照片,点击“登记车辆”,等待审核回复;
②等待审核:回复“通过”即为认证成功;回复“未通过,请现场审核认证”,请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清水河校区综合楼203办公室或沙河校区保卫处户政科)登记审核认证。
4、现场办理
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到清水河校区综合楼203办公室或沙河校区保卫处户政科,现场登记审核认证。
(二)其他机动车登记认证办法
1.登记认证范围
(1)学校公车(以国资处登记备案为准,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为电子科技大学);
(2)直接为学校长期提供保障服务的单位的机动车(以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以合同号为准)限办理两辆);
(3)与学校签订房屋租用合同或与学校有合作项目,且工作场所在校园内的单位的机动车(以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或国资处提供的工作场地证明为准,一个合同(以合同号为准)限办理一辆);
(4)其他机动车由学校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
2.登记认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本人驾驶证原件(学校公车不提供,但应提供车辆联系人及电话);
(3)合同原件(保障服务、租用、合作单位须提供);
(4)进出校区的证明(保障服务、租用、合作单位须提供)。
3.办理方式
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到清水河校区综合楼203办公室或沙河校区保卫处户政科,现场登记审核认证。
三、因公来访机动车预约进校办理办法
将电话、网页预约进校升级为以下三种方式:
(一)教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
仅限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教职工预约通行权限待地下停车场投入使用后,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可经西门、西二门、南门、南二门通行。
1.适用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通过“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uestcbwc)进行预约,每天可预约1辆来访机动车。
2.操作流程
点击“车管业务”-“访客预约”,进入“访客预约”界面,填写相应信息,添加车牌号,点击“提交”,确认预约,点击“确认”,即预约成功。
(二)单位通过机动车管理系统预约
开通双校区,清水河校区可经西门、西二门、南门、南二门通行,
沙河校区可经西门、东门通行。
1.适用范围
由保卫处建立学校二级单位预约账号,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点击电子科技大学机动车管理系统链接,http://prod20.yc-yunpass.com/uestcadmin/login?from=/uestcadmin/,登录账号进行预约,每天可预约5辆来访机动车;
2.操作流程
点击“车管业务”-“访客预约”,进入“访客预约”界面,填写相应信息,添加车牌号,点击“提交”,确认预约,点击“确认”,即预约成功。
(三)函件预约进校
大型活动、会议等需进校的机动车超过限定数量时,至少提前一天在保卫处网站上下载《因公来访车辆预约进校申请表》,提前与保卫处预约。清水河校区来访车辆经西二门进入,沙河校区来访车辆经西门进入。
四、其他事项
(一)原在保卫处办理的所有机动车通行证即废止;
(二)取消电话预约;
(三)取消保卫处网页版“网上交通管理”平台;
(四)本系统根据学校人力资源部人事系统数据自动更新教职工信息,自动延长或取消机动车通行权限;
(五)集中重新登记认证时间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3月31日,旧系统停止运行时间为2018年4月1日;
(六)大型货运车辆从指定校门进校。
工作日咨询电话:61830012
节假日期间咨询电话:孟良伟 18227756274
文 毅 18144398995
申洪伍 18010673005
“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机动车校园行为管理及处罚暂行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