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20 作者:

   

    电子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办法 为规范在校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电子科技大学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留学生工作,就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和运行机制做出指导,沟通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以下合并简称国际处)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留学生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与协调。 三、校内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国际处牵头负责工作 1.对外信息发布及英文网站建设,完善招生宣传的信息平台。 2.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及相关手续办理。 3.统一安排留学生的住宿。 4.留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和校级、校际文化活动组织。 5.留学生的入学学籍注册上报和毕(结)业材料申报。 6.按照国家有关原则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制订留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7.协助各教学科研单位进行留学生的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 8.留学生的居留报备、签证申请及延期变更等。 9.联系与留学生工作相关的上级管理部门和校外部门。 10.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和各教学科研单位共同制定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1.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处理留学生管理相关事务。 (二)研究生院负责工作 1.留学研究生导师的选聘,招生目录和培养方案的审定。 2.报考我校的留学研究生资格终审。 3.留学研究生的教学管理与监督。 4.留学研究生日常学籍管理、毕业审核、学位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工作 教务处按趋同化管理原则,将本科留学生学籍、学业管理纳入全校统一管理。 (四)学工部按趋同化管理原则,将本科留学生学生工作纳入全校统一管理。 (五)保卫处负责留学生的相关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 (六)计财处负责报批留学生相关收费标准,按照国际处开具的学费、住宿费缴费单收取留学生的相关费用,出具相关收据或证明。 (七)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负责留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 (八)图书馆负责为留学生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检索等服务。 (九)校医院负责留学生的就医服务。 (十)档案馆负责离校留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工作 1.协助留学生招生,负责录取工作中的专业资格审核。 2.制订留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实施相应专业的留学生培养计划、教学活动及各培养环节,指定教师或导师帮助留学生进行选课等工作,并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或登记,报送有关部门。 3.按趋同化管理原则进行留学生的日常管理,组织引导留学生参加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并配合做好留学生的思想工作。 4.协助做好留学生的涉外管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其他相关部门按趋同化原则,指导留学生工作。 四、 本办法由国际处负责解释。 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