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电子科技大学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始终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稳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
更好发挥教育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根据《办法》和《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统一指导和协调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学校将多元化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作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有效手段。一是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的数据统一规范工作。二是通过学校主页、新闻网、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平台,面向社会或校内师生员工进行信息主动公开。三是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教代会、校情通报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并以纸质文件、年鉴、广播、校报、微博微信、简报、公告栏、教师手册、学生手册、校园电视台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3.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遵循“公开为主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办法》和《细则》中规定的12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016—2017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624条。其中,关于组织工作类信息76条,关于纪委、监察、审计工作类信息46条,关于学生工作类信息93条,关于人事工作类信息80条,关于招生工作类信息98条,关于财务工作类信息74条,关于国有资产工作类信息104条,其他工作类信息53条。
4.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公布了依申请的程序流程,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办公室会同保密办审查通过后,将以答复书或者答复意见的形式,在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2016—2017学年,学校办公室共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12件,均予以了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5.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学校积极优化信息公开流程,通过多元化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2016—2017学年,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无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复议、诉讼事件发生。
6.《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学校制定了《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予以公布。
学校各部门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校发通知〔2010〕116号)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列入清单的信息内容于2017年10月20日前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并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加强信息解读。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坚持招生工作的“六公开”原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下,积极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信息发布与公示方面,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完整、规范,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
1.招生章程的信息公开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审核后,每年5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主页上面向社会公布。各种类别的研究生招生简章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主动公开。学校还借助电视、报纸、社会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招生宣传报道,保证学生和家长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我校的本科招生章程中明确了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对学校简介、录取原则、毕业生颁发证书、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等内容有详细描述。各类型研究生招生章程对学校及学院概况、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复试科目、招生计划等内容有具体说明。
2.招生计划的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4—5月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面向校内外发布,分院系、分专业公布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对招生专业的学制、计划性质、主干课程等信息予以公开。此外,学校每年3月在本科招生网公布了近三年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提档线以及各专业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等信息,既方便考生查询,也是对我校上一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的公开。
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信息公开
对于特殊类型招生(含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各项工作。按照特殊类型招生时间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面向校内外公布相应实施方案。方案中包含了招生对象、报名选拔流程、监督机制、招办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腾讯QQ、微信等进行宣传。在特殊类型招生测试过程中,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对测试名单、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以确保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4.招生录取进展的信息公开
在本科招生方面,适时开通录取进展、录取结果以及通知书寄送等录取信息查询通道;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开辟“答考生问”、招生宣传日程安排等专题专栏,对本科招生的关键时间、关键事项作重点提示。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公布各学院和专业的复试分数线,适时开通复试资格、录取结果以及通知书寄送等信息查询通道。
5.招生咨询、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
学校在本科招生网、研究生招生网上长期公开招生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学校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均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之下进行。在招生信息网和招生简章中公布了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投诉电话,积极回应考生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复社会投诉。高考录取期间,学校还为考生提供电子通知书、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学校财务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合理增加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便师生和社会公众了公开的信息;同时,做好其他各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合理性、合规性。
1.财务管理体制的信息公开
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和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了部门的工作职责、部门领导和分工、机构设置和职员信息、服务指南,公开了财务管理的内部组织框架和业务管理流程。学校目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校内各单位进行分级管理。
2.财务管理制度的信息公开
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平台、财务管家手机软件、学校信息公开网上分别开辟“财经制度”和“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专栏,对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上级财务文件及学校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内容面向师生公开。
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开
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经费使用、年度财务工作总结等资料以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形式,在学校的教代会、工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公开报告,并经校教代会、工代会全体代表审议。
4.年度预决算情况的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批复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教育部审核通过批复的学校年度预决算相关报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务拨款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在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5.教育收费的信息公开
学校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推行“阳光收费”,通过迎新专题网站、计划财务处网站、新生入学通知书和集中收费场所等渠道,将现阶段执行的全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及监督举报电话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6.其他财务信息的公开
通过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系统、财务管家手机应用软件、计财处微信公众号平台,计财处综合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财务综合信息门户系统和财务管家手机应用软件,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以及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通过其他平台,有关日常财务工作信息可及时全面地向学院、机关与直属单位公开。
四、捐赠信息公开情况
1.捐赠管理制度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公布了基金会章程,在基金会章程中对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进行了规定;并公布了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等。
2.捐赠事项办理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开辟了“我要捐赠”专栏,分“捐赠方式”“捐赠指南”“免税政策”“捐赠流程”四个栏目进行了详细介绍,公开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捐赠事项办理的信息。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捐赠平台,对捐赠政策、办理流程进行宣传公开。
3.捐赠到款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的“捐赠鸣谢”专栏中,按捐赠资金的到款顺序及时对捐赠方、到款金额、到款时间逐笔进行公开。
4.捐赠项目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通过“筹资项目”“资助领域”“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对捐赠资金的资助项目类别、项目评审程序、项目开展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在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捐赠平台上对捐赠项目进行公开。
5.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的信息公开
在电子科技大学网站“信息公开”网页、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及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及年度审计报告,将基金会基本信息、捐赠资金收支情况、财务状况及审计情况等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根据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有关规定,每年在《中国社会报》上公布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校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深;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有待提高,政策水平、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亟需强化;三是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尚未健全,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有待完善。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培养信息公开工作专业队伍
在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计划组织更有吸引力的宣讲和专项培训活动,创造条件把信息公开建设方面高水平的专家学者请进学校为大家进行系统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校内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进一步予以规范。
2.采取各种方式促进信息公开
鼓励二级单位开通微博、微信,运用新媒体推动信息公开,营造和谐的网络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评优机制,变被动接受的惯性工作状态为积极主动的参与,鼓励各单位结合实践不断创新,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服务师生、大众
3.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
全面落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重点推进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优化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版面设计和内容设置。把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在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的建设。
电子科技大学
2017年10月
附件
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